五 级 分 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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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 分 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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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 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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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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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 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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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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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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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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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 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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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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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及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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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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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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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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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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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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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成绩排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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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名60分,第二名55分,其它按名次奖励分值依次递减5分,第十二名为最后一位获奖者5分;若以专业排名进行计算时可以相应调整递减分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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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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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国家、省部级、学院优秀团员(团干部)、文明大学生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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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级20分 省部级10分 院级5分,重复获得同类荣誉者按最高分值计算,不累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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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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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担院、系、班等工作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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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学生会正副主席、广播站正副站长、艺术团正副团长、院团委委员、系学生会正副主席、班长、团支部书记等加0-15分,院系学生会正副部长、广播站和艺术团下属部门负责人,系团总支委员、社团正副部长、各协会主要负责人、院各体育运动队正副队长等加0-13分;团支部(班委会)委员等加0-11分、院系学生会主要骨干、广播站和艺术团主要骨干、寝室长、信息员、各社团骨干等加0-8分,承担多项工作者按最高奖励分计算,不累加。所任职务主管事务出现较大失误者该相加分按零分计算。学期末由主管单位统一开据证明材料,不再受理单独证明材料,且过期不再补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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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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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英语、计算机等级证书、自考专业证书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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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学期内通过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或该考试达430分以上分别加25分、35分;通过计算机二、三级分别加15分、30分,通过自考每门加4分,专业证书(驾驶证、技能证、辅修专业证、律师证、会计证等)每项加5分,要求以证书或网络查询实际结果为依据。班级通知一周内由个人向辅导员提供证明材料,过期不再补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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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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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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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照相关奖励项按劳动量多少适量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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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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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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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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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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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优秀宿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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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考核,卫生在90分以上者每人每次加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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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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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得国家、省部、学院、系级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得奖励者(如:科技创新、数学建模、电子设计、英语竞赛、文体比赛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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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级80分;省部级60分;院级30分;系级15分,按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依次递减5分,低于三等奖或获其它奖项按三等奖计算,同类项目只按最高分计算。获奖发生后由组织单位当月统一开据证明材料,不再受理单独证明材料,且过期不再补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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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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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学院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各类竞赛未获奖者,院、系各类大型竞赛活动参赛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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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竞赛活动未获奖者加30分;院、系各类大型竞赛活动参赛者每项赛事每人加2-4分(重复参加同级赛事活动,只加一次,不重复计算)。获奖发生后由组织单位当月统一开据证明材料,不再受理单独证明材料,且过期不再补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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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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罚分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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罚分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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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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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到纪律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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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留校察看处分 50分;受记过处分 40分;受严重警告处分 35分;受警告处分 30分;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被查实每次10分;受到院、系通报批评每次分别扣15、10分;有不文明行为且认错态度不好每次扣2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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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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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读晨练不出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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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、每次扣2分,当月累计达6次者当月量化减20分计算,当月一次不出勤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,另每缺勤1次按旷课1课时计算。班级体育委员认真记录出勤情况,在每月末向辅导员汇报整体情况,各班班长做量化时在辅导员的审定后,按规定在当月量化中减去相应分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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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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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不及格(60分以下)宿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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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、每人扣3分。班级生活委员认真记录本班卫生情况,在每月末向辅导员汇报整体情况,各班班长做量化时在辅导员的审定后,按规定在当月量化中减去相应分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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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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旷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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旷课按每学时2分(3次迟到、早退按旷课一学时计算)。班级学习委员认真记录出勤情况,在每月末向辅导员汇报整体情况,各班班长做量化时在辅导员的审定后,按规定在当月量化中减去相应分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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